餐饮油烟长期以来都是导致城市油烟污染的主要源头,而其涉及到许多行政主管部门。那么,在实施油烟污染联动治理的过程中一般都可能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缺少科学规划、联动出现缺位
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一直以来都是国内设立环保法规的一项基本原则,这种旨在从源头上实现环境污染管控的方法无论从成本控制上还是实际成效上都比“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要好的多。
但目前,由于国内关于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且实际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各部门在开展日常联合监管执法行动时经常会出现缺位的情况,导致油烟污染问题频发,久而久之便容易引起群众不满、招致扰民投诉。
二、部门职能界定不明、容易存在多头管理
由于油烟排放的地域性差异,各地的污染情况都不尽相同。但目前多数地方法规关于各部门在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都未有做明确的要求,加上职能部门的繁多,这就导致了许多部门在政府横向管理领域各自行使管理权。
以《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管理办法》为例,该管理办法的第四条规定将建设、城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治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为依据各自的管理内容做好相关的油烟污染防治,并没有对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以及实施联动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如若现实中,各部门未能做到事前沟通、没能具体落实谁监管谁许可,也没有确定如何进行联动,就很容易出现“九头治水”的尴尬局面。